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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金网: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5-17 08:45:42 来源:淘金网官网 作者:淘金网官网入口 浏览 :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8月4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及《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陆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因森达装饰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为合理的安排担保额度,赞同公司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南京银行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因钢聚人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为合理的安排担保额度,赞同公司取消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向江苏银行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5月25日,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向苏州银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2个月,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苏州银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2个月,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装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22日。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聚人”)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20日至2021年5月25日。

  由于森达装饰、钢聚人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为合理的安排担保额度,企业决定取消上述前期审议通过的为森达装饰提供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和为钢聚人提供的人民币500万元担保。

  同时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针布”)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5月25日。

  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做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对相关子公司做担保额度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营范围:梳理器材、纺织器材、纺织机械的生产、销售、安装、保养及其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不锈钢发纹板、不锈钢制品(能承受压力的容器除外)制造、加工、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黑色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金属材料、建材、通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科技类产品;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货运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方: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

  董事会认为,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来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策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本次担保审议前,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45,456.7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49%。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做担保总额为173,456.7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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